当前位置: 就医指南 医保服务 > 正文

关于转发《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医疗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》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3-01-06
作者:本站编辑

    各区(县)医疗保险经办机构,各街道(镇)社会保障事务所,各定点医疗机构:

    现将北京市民政局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财政局《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医疗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》(京民征发[2012]503号)转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  另外,超转人员社保卡定于2013年4月1日发放,社保卡发放之前,超转人员需持《新发与补(换)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》就医,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超转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。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《新发与补(换)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》采集有关信息,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,为超转人员出具相关单据。费用报销流程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《关于北京市超转人员就医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医保发[2012]69号)办理。

   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

    2013年1月4日

百度 搜狗 360搜索 外交部:美从未停止对中国的间谍活动 被执行人儿子备战高考 法院撤回房产拍卖 【理综】山西省2025年中考考前适应性训练试题 男子高速开智驾睡觉1个多小时 超速行驶百余公里 股票回购增持“山东军”扩容:42家次发布公告,获批贷款64亿

      <code id='5ebb8'></code><style id='3fc34'></style>
    • <acronym id='45542'></acronym>
      <center id='0efe2'><center id='fb392'><tfoot id='ee32e'></tfoot></center><abbr id='31b8a'><dir id='65efa'><tfoot id='0f829'></tfoot><noframes id='d32ce'>

    • <optgroup id='8c0bd'><strike id='8f625'><sup id='8cb07'></sup></strike><code id='6860b'></code></optgroup>
        1. <b id='580aa'><label id='d8a36'><select id='286a2'><dt id='17e25'><span id='053dc'></span></dt></select></label></b><u id='4ccf5'></u>
          <i id='3b059'><strike id='b9642'><tt id='a9216'><pre id='6b188'></pre></tt></strike></i>